1.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在校师生。
2.心理咨询中心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,每天上午0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,心理咨询中心热线电话:0854—8495525,心理危机干预电话:0854—8317745。
3.心理咨询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:
(1)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,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、发掘潜能。
(2) 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、疏导和调整。
4.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,尊重来访者,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,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。
5.咨询员应本着真诚、尊重、温暖、负责的原则,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。
6.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。
7.每次咨询结束后,咨询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,分类存档。
8.当班咨询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,营造安静、舒适的咨询环境。
9.咨询员应爱护咨询中心的物品,保持好咨询中心卫生。
10.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。
11.咨询员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,应提前请假,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。
一审:吴晶晶
二审:王潇婕
三审:文 砾